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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坝镇

发布时间:2024-09-23 信息编辑:舟坝镇 字体:【

【单位名称】沐川县舟坝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舟坝镇民主街15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联系方式】0833—4681109

【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印章管理、机要保密、重要文件起草、督查督办、目标绩效、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镇政协联络站日常事务。负责牵头清理编制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内外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党史地志等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发改、经信、数字经济、商务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社区)建设规划和乡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修复保护、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和镇村道路建设、养护及管理工作。协调电力、邮政、通信、数据、金融和房地产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民政、医保、社保、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残疾、统计、老龄、供销合作社等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文化宣传、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引导并支持多方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县级部门派驻在镇的行政执法力量,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辖区内行政违法案件。负责综合执法监督考评和指导辖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镇安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减灾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三大类突发事件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

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抓好财源建设,做好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工资福利发放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村级服务保障经费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日常监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受委托负责全镇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涉农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和劳动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困难帮扶、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农民工基础数据台账。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农村人才开发引进工作。负责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小型水库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春灌、水旱灾害防御、农村安全饮水和河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动物(含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受委托负责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陆光明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612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联系金石焦化。

郭鉴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7年11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联系海能电业、信用社、邮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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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晓兰女,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5年5月,籍贯四川五通桥。现任舟坝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舟坝卫生院、舟坝幼儿园、舟坝学校、乐群村。

李培杰,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2年8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统筹协调纪委、组织、宣传、政法和农业农村工作,分工负责干部人事、目标绩效、机关事务、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机构编制、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精神文明、政协联络、档案管理、工会、文联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联系退休党支部、金石焦化党支部、夏寨村。

                                                微信图片_20250416090620
    兰航,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4年5月,籍贯四川资阳。现任舟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督查督办、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联系正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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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翼梅,女,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1年12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分工负责基层党建、“两新”工作、集体经济、驻村帮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史地志、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工委、老体协、科协、侨联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办,联系海能党支部、花山湾社区。

                                                   

郑俊坡,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7年9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工负责政法、心连心热线、社会工作、信访、维稳、防邪、司法、综合执法、网格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舟坝法庭、舟坝派出所、舟坝综合执法中队、舟坝交警中队、前进村。

张文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6年12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工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自然资源、地灾防治、耕地保护、住房建设管理、电力、通信、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建设、舟杨路项目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舟坝供电所、众益燃气公司、先锋村。

罗迪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3年5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工负责财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乐西高速后续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舟坝消防中队、石堰村。

黄彪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0年6月,籍贯四川犍为。现任舟坝镇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工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森林防灭火、畜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分管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人保财险舟坝营销服务部、团结村。

王御风,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9年7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分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发改、经信、交通、招商引资、科技、市场监管、统计、水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普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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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洪,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8年10月,籍贯四川沐川。现任舟坝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协助镇长工作,分工负责行政审批、民政、残联、农民工、医保、社保、供销、就业、红十字会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协助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洋溪村。

【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3.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支持并保证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领导全镇人民武装工作。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统战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执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承接落实赋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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