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文旅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文旅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工作,受理旅游投诉并及时处理,做好旅游咨询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服务产品体系建设,如规划编制、商标注册、营销推广、招商引资等。推进全县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做好旅游宣传推广、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走出去”,旅游企业和资本“请进来”,协调配合开展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通过互联网收集、利用和发布旅游信息、推动智能旅游、监测和处理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负责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和维护。负责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和统计监测工作。组织参与文旅市场的重大活动,指导文旅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规划和开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旅游协会、酒店协会、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旅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县文旅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7141.0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4.21万元,上年结转708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21万元,项目支出7086.8万元。较上年相比,部门收支下降14.24%,主要是:部门人员减少,“交通+旅游”债券资金减少,上年结转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文旅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筹协调沐川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全县旅游资源整合,推进沐川旅游产业发展,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宣传营销,开展品牌创建,加强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54.21万元,是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086.8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23年县文旅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日常运转和工作开展等相关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县文旅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其他支出7086.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文旅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县文旅中心无出国出境计划安排。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县文旅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预算非必要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县文旅中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2023年无购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县文旅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县文旅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县文旅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县文旅中心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7. 政府采购预算表
8.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