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沐川县人社局职能简介。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和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两个参公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贯彻执行省、市城乡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负责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七)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人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促就业稳就业。聚焦诸暨·沐川东西部产业园等重点特色产业,强化企业稳岗扩岗支持,挖掘就业岗位潜力,加大岗位储备和开发,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实做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工作。做好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二是优化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政策和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做好困难群众代缴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工作,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收入分配领域运用。落实以县以下事业单位为重点完善绩效工资管理政策体系。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资数据管理应用。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政策。四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五是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健全农民工劳务服务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沐川县人社局 |
2 |
具体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
3 |
沐川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4 |
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
5 |
沐川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6 |
沐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7 |
沐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沐川县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905.0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预算资金907万元,而2023年预算中该项资金不纳入部门预算,其余预算增加部分8.62万元主要为信息化建设资金预算和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收入预算1905.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32万元,占2.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72万元,占97.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支出预算190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52万元,占40.29%;项目支出1137.52万元,占59.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05.0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预算资金907万元,而2023年预算中该项资金不纳入部门预算,其余预算增加部分8.62万元主要为信息化建设资金预算和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3.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4.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农林水支出2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5.0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1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预算资金9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474.31万元,占24.9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万元,占0.27%;就业管理事务1.8万元,占0.09%;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0.8万元,占0.57%;信息化建设5.09万元,占0.27%;事业运行122.07万元,占6.41%;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元,占9.36%;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8万元,占3.7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0.35万元,占0.02%;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07万元,占47.6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万元,占0.43%;行政单位医疗21.37万元,占1.12%;事业单位医疗5.88万元,占0.31%;公务员医疗补助4.75万元,占0.2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05万元;占0.01%;生产发展支出29万元,占1.52%;住房公积金59.49万元,占3.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74.3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贴、行政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编外人员经费、行政日常公用经费、行政福利费、行政工会费、行政公务交通补贴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1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办公费和差旅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办公设备购置和差旅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5.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事业福利费、事业工会经费、事业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8.33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政策参保军人养老金发放、事业何工勤人员动态绩效、事业单位招录培训考务费、事业人员培训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项经费使用。
8.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1.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东西部协作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事业工伤保险缴纳。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和双挂钩聚居点公益性岗位补助。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来料来样加工帮扶车间提升项目资金。
17.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9.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构或平级机构来沐考察(学习)人社相关事项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人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沐川县人社局下属沐川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沐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沐川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沐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沐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04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沐川县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沐川县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沐川县人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096.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096.2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