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6.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负责管理沐川县统计普查中心,负责县统计执法工作; |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县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组织制订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计局2025年重点工作。
1.稳扎稳打,持续推进各项统计业务。一是抓好源头数据质量。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监管,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一套表”开网期间“即报即审”工作机制,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和异常数据查询力度,强化源头数据把关。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部门行政数据、历史数据,加强数据逻辑性、匹配性审核分析,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真实性。三是严把入退库质量关。进一步加强入退库管理,严把“入退库”审核关,加强申报材料核实,拟入库企业现场核实达到100%,坚决杜绝不达规单位入库。
2.强化预警,提高统计监测服务水平。立足我县发展实际,开展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调查等工作,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向全社会开展统计咨询、分析服务工作,努力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做好数据发布解读,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强化舆情监测和有效应对,不断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3.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不断加强对《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巩固深化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新修订的《统计法》进党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思维和依法统计能力。认真大力开展“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核查,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新提升。严格履行统计保密义务,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程度。
4.深化成果,做好“五经普”资料开发。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新进程,聚焦热点问题,利用普查资料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加强名录库共建共享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规范开发区基本单位统计监测、完善准规模调查单位“三库”更新机制,摸索联动部门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建立动态维护更新的名录库,全面提升名录库建设能力、数据质量、服务水平;整理经济普查过程文件,编辑出版文件汇编、经验选编、报告选编和论文汇编等资料,延伸和深化普查工作,将普查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沐川县统计局机关
2 沐川县普查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34.4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方服务费剩余58万元未支付。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统计局2025年收入预算43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统计局2025年支出预算4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7万元,占57.3%;项目支出185.41万元,占4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4.4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方服务费剩余58万元未支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4.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4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方服务费剩余58万元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61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10.22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0.31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9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培训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名录库维护。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80.83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对地遥感抽样调查项目、住户调查项目、劳动力调查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61.30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2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交通通讯费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1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0.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3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受市统计局、市调查队等检查接待,接待其他区县学习交流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统计局下属沐川县统计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沐川县普查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统计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85.41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85.4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沐川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8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