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名称】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地址】沐川县梨园街204号
【邮政编码】614599
【值班电话】0833-6113898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行政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干部人事和内部审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采购、配置、保养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项的监督管理和罚没物资处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统计、上报。负责本系统维稳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涉及本系统网络舆情监控、研判分析、化解信访积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政策法规股(案审股)
贯彻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负责牵头指导和案件审核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负责“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负责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3.执法监管股(督查股)
负责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负责与相关行政处罚权原属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和衔接;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的接收、登记,案件分派、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节点管理。负责领导交办事项和群众投诉案件的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案件处理全过程公开化。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综合执法队伍工作,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组织参与相关领域的专项行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乡镇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公路路政、航务海事)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乡镇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3.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执法职责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乡镇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4.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业(动物卫生监督)、林业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乡镇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5.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文化旅游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以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沉乡镇行使的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三)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依托县市场监管局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片区市场监管所,成立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片区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队合一”。主要负责所辖片区乡镇6个领域内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与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实行县综合执法局与乡镇双重管理,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1)沐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沐溪镇县城及规划区内范围;
(2)城郊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富新镇、永福镇和沐溪镇县城规划区外范围;
(3)大楠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大楠镇、箭板镇、底堡乡范围;
(4)黄丹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舟坝镇、黄丹镇、高笋乡、茨竹乡、杨村乡范围;
(5)利店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利店镇、武圣乡范围。
【领导简介及分工】
李月兵,男,汉族,四川沐川人,中共党员,1975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全面工作。
罗德伟,男,汉族,四川德阳人,无党派人士,1982年7月出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全面工作。
赵武,男,汉族,四川沐川人,中共党员,1972年4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综治、维稳、投诉、举报、信访、“心连心”热线处置、案件督查、环保等工作。分管执法监管股(督查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城郊片区执法中队、大楠片区执法中队、利店片区执法中队。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廖昱,男,汉族,四川沐川人,中共党员,1987年12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意识形态、保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乡村振兴、工青妇、总体国家安全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黄丹片区执法中队。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杰,男,汉族,四川沐川人,群众,1987年10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分管法制、基层治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案审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沐溪片区执法中队。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城市管理、林业6个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行使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等5个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①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②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③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④行使种子(食用菌)、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植物检疫、水产渔政、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⑤行使林业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3.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4.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5.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